职业病知识ABC

日期:2008-07-30 00:00     来源:中国职业病网     科室:不详     阅读: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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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叫做“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

 

  哪些是职业病?

 

  根据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今年4月最新颁布的《职业病目录》的规定,法定的职业病现有10大类,115种。这10类包括: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 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 皮肤病 、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

 

  职业病危害

 

  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职业因素。职业病危害分布很广,其中以煤炭、冶金、建材、机械、化工等行业职业病危害最为突出。

 

  劳动者怎么保护自己?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获得职业 健康 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行为;

  6,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职业病病人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至五十四条的规定,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1)用人单位应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2)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4)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5)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6)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职业病待遇不变。

  (7)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疑似患有职业病或职业病人有何保障?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四十八条、四十九条的规定,疑似职业病病人同样受法律保护。

  (1)劳动者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申请作职业病诊断时,用人单位应如实为劳动者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3)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其进行诊治;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应承担其费用,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该怎么办?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是由于职业活动而产生的疾病,但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职业病。职业病必须是列在《职业病目录》中,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病。

  劳动者如果怀疑所得的疾病为职业病,应当及时到当地卫生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对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30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鉴定后仍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执行。诊断为职业病的,应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伤残等级,并与所在单位联系,依法享有职业病治疗、康复以及赔偿等待遇。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个人防护用品有哪几种类型,各起什么作用?

 

  个人防护用品在预防职业危害的综合措施中,属于第一级预防部分,当劳动条件尚不能从设备上改善时,还是主要防护手段。在某些情况下,如发生中毒事故或设备检修时,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可起到重要的防护作用。

  个人防护用品有防护服装、防护鞋帽、防护手套、防护面罩及眼镜,隔音器,呼吸防护器,皮肤防护剂等。

  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隔热屏蔽和吸收过滤的作用。起到隔热和屏蔽作用的有防护服装、口罩、帽、手套、防护面具、隔音器等。例如,根据接触职业的主要生产性有害因素,可以分别装备防尘、防酸碱腐蚀、防高温辐射和防放射性物质粘污的防护服装等;根据噪声的频谱和强度可装备内耳或外耳隔音器等,用以减小劳动者直接接触或受污染的程度,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起吸收和过滤作用的有防护眼镜和呼吸防护用具。例如,防护眼镜片可选择地吸收过滤紫外线等;过滤式防毒面具能吸收过滤有毒气体和粉尘等。

  在选择个人防护用品时,不仅要注意防护效果,还应考虑是否符合生理要求,便于利用。在使用时还需加强管理和检查维护,才能达到应有的防护效果。

 

  使用防护用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选择防护用品应针对防护要求,正确选择符合要求的用品,绝不能选错或将就使用,以免发生事故。

  (2)对使用防护用品的人员应进行教育和培训,使其能充分了解使用的目的和意义,认真使用。对于结构和使用方法较为复杂的用品,如呼吸防护器,宜进行反复训练,使其能迅速使用。用于紧急救灾的呼吸器,要定期严格检验,并妥善存放在可能发生事故的邻近地点,便于及时使用。

  (3)妥善维护保养防护用品,不但能延长其使用期限,更重要的是能保证用品的防护效果。耳塞、口罩、面具等用后应以肥皂、清水洗净,并以药液消毒,凉干。净化式呼吸防护器的滤料要定期更换,以防失效。防止皮肤污染的工作服用后应集中洗涤。

  (4)防护用品应有专人管理,负责维护保养,保证个人防护用品充分发挥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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